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伏朝曦】近日,秦安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与西川派出所密切配合,查获一非法制造爆炸性物质的窝点,收缴半成品烟花爆竹7620枚、制造烟花爆竹纸张700张、爆竹引线900根,及时排除了不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10月26日16时许,巡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西川镇侯辛村有人非法制造烟花爆竹,严重威胁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当日,巡警大队会同西川派出所依法对西川镇侯辛村村民王某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在搜查过程中发现王某某家中有大量半成品烟花爆竹、制造烟花爆竹用纸张、爆竹引线等制造爆炸性物质的材料。后依法对王某某进行传唤。2016年11月2日12时许,王某某到秦安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受调查。王某某对自己非法制造爆炸性物质的事实供认不讳,秦安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收缴王某某非法生产的半成品烟花爆竹、制造烟花爆竹用纸张、爆竹引线等制造爆炸性物质等物品。
11月4日,秦安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会同治安大队,西川派出所以及刑事技术室将收缴王某某非法生产的半成品烟花爆竹、制造烟花爆竹用纸张、爆竹引线等制造爆炸性物质等物品在秦安县兴国镇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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