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各县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天天天水网记者洪波
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按照国家和省上公安、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司法、交通运输、安监7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县区组织开展了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

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警大队、郊区交警大队、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在秦州区龙城广场参加了由天水市公安局主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共同协办的天水市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并开展了交通法规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麦积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在天嘉集团汽车站站前广场设立宣传点,结合当前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宣传,倡导全社会一起来关注、支持和监督交通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承担起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文化广场、车站,以利用大屏幕滚动播放《让生命无憾》和《血路之殇》宣传教育警示片;在城区各中小学校张贴“122”宣传海报;组织交通安全志愿者向群众散发传单、劝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等形式开展交通宣传。

甘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邀请该县相关部门、媒体、运输等企业共计300多人参加宣传教育动员大会。活动中,共计散发传单10000份、各类交通法律读本800份、制作122宣传展板20套。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洛门汽车站组织开展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一方面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在街头路口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性宣传。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警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就“全国交通安全日”话题展开讨论。除此之外,该大队还以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从各大校园招募交通文明志愿者等活动,开展交通宣传。

清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天嘉集团清水汽车站门口,通过悬挂横幅、摆放事故案例展板、散发宣传折页、传单等形式以案说法,积极宣讲文明交通主要内容,开展122主题集中宣传。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坚决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七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新华书店门口利用大屏幕宣传车滚动播放宣传教育警示片,并组织人员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放交通安全读本和宣传单。同时,该大队宣传民警还结合辖区交通状况特点,深入各学校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

卦台山交警大队在左家场执勤点设立宣传点,向过往司机发放《客车安全行车指引》、《冬季安全行车攻略》等宣传材料。同时在交通违法处理及车驾管服务窗口,利用群众前来办理业务的有利时机,开展面对面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对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

相关背景
2016年交通安全日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 安全文明出行
设立原因
据了解,2011年,公安部决定并向国务院报送请示将12月2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公安部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设立初衷
在许多交警部门人士看来,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更是一次意义重大的“升级”。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人、车、路矛盾突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这是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122”主题历年回顾
2012年
遵守交通信号 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
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
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