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王罗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乡(镇)检察室组建工作视频会议后,秦安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干警集中学习省检察院《关于尽快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乡(镇)检察室组建工作,明确了成立派驻乡(镇)检察室的重点是对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的选用和其业务能力的培训,并于12月5日至7日开展了为期2天的县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暨新进人员培训。18名检察室工作人员和11名近年新进干警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秦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邵林杰讲授了派驻乡(镇)检察室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检察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中应当注意事项;专职委员张生孝做了题为《检察院的职能范围》的讲座;纪检组长姚正生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讲座;政工科负责人王罗怀讲解了检察礼仪和检察职业操守的重要意义。会议期间,县检察院领导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还就乡镇检察室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邵林杰在总结讲话时说,乡镇检察室的组建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时间紧、任务重,虽然得到县、乡(镇)两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乡(镇)检察室从选址到人员调剂已经落实,但如何正常运作才是工作重点。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院的派驻机构,每一个工作人员既是乡镇公务员也是检察院的一员,要按照检察官的行为规范高标准、严要求,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持续加强检察业务水平的提高。同时,要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乡镇检察室每天和群众打交道,工作的好坏由人民群众评判,检察机关基层检察室的公信力要靠检察室的每位同志在具体工作中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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