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抚养权 父母打官司
法院:以孩子意愿为准
天天天水网麦积讯【记者蔚军平】麦积区一母亲为了争得女儿的抚养权,以承诺给女儿购买手机为条件,让女儿违心出具了愿随母生活的法庭证言。然而当母亲从法官那里得知女儿的真实意愿后,最终选择了当庭撤诉。
麦积区男子阿强与阿丽原本是一对夫妻,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女儿小敏。2013年,经法院调解,阿强与阿丽达成离婚协议,协议确定女儿小敏由父亲阿强抚养,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
阿强与阿丽离婚后,阿丽的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认为自己抚养女儿小敏对她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所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庭审中,法庭查明,原、被告离婚后,女儿小敏一直随其父亲阿强共同生活至今。开庭时,小敏的母亲出具了女儿小敏的书面证言,证言中小敏对其父亲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颇为不满,并表示要随母亲共同生活,但父亲对这份证言不予认可。
据麦积区人民法院法官高建智介绍,为查明事实,主办法官找到小敏了解情况。原来,小敏对其父母争夺其抚养权也心存顾虑。在母亲起诉前,曾答应小敏如选择随她生活,母亲就会给小敏购买一部手机。考虑到母亲对她的感情,为了不让母亲失望,小敏才违心出具了愿意随母亲共同生活的证言。
说明缘由后,小敏最终表达了自己的真实意愿,希望母亲能自己照顾好自己,她将会继续和父亲、奶奶共同生活。
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宣读了对小敏的询问笔录后。原、被告均沉思良久,之前唇枪舌战的争执,在女儿柔情似水的心愿前都败下阵来。最后,原、被告均表示对女儿给予充分尊重,原告当庭撤诉。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