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为了进一步完善档案托管手续,规范档案内容和人事代理业务,为广大未就业和灵活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人事人才和就业扶持等优惠政策,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和人事代理相关业务的通告:
A
从即日起,我市生源今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核查本人档案,确认档案编号,办理《人事代理证》。如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亲朋进行办理,办理时要持毕业生本人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B
去年及以前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核查本人档案、确认档案编号、办理《人事代理证》之外,还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作为干部身份认定、完善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去年6月以后的毕业生,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62号)精神,不再办理转正定级业务。同时,对于毕业的本科学历满1年及以上、大专学历满3年及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本人意愿,可持相关证件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办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报,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C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D
《人事代理证》是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办理人事代理业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凭证。转正定级是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凡毕业生将自己档案存放在政府人社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的,人才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为存放满1年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是高校毕业生干部身份认定、考研或考入公务员队伍、进入事业单位核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大学毕业生办理异地调动手续的必备条件。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262号)精神,从去年6月起,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存档期间不再办理档案工资记载、调整等相关手续。
小编提醒
高校毕业生要重视本人档案和人事代理业务,调整自己时间,按照通告要求尽快办理档案存放及人事代理业务。
办理地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天河小区西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二区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为0938—8571981、0938—8571980。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