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残疾人幸福而有尊严地生活
□禾禾
5月20日是第28次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不让一个残疾人在脱贫攻坚的路上掉队,这是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承诺和关爱,但笔者以为,仅让残疾人摆脱贫困还远远不够,让他们过上幸福而又有尊严的生活,这才是小康社会的题中要义。
据统计,目前我国现有残疾人大约8500万。近些年,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帮扶下,已有超过500万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但是在精准扶贫中,残疾人的帮扶与别的贫困户帮扶还不一样,他们不仅仅需要的是物质帮扶,由于残疾而引起的“心残”才是最应该帮扶的地方。由于身体原因,残疾人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很多人在关爱残疾人时往往表现出同情、可怜,虽然多数情况下是无意的,但是却伤了他们的自尊。而多年的帮扶中,一味地依靠政府部门和外界的“包养”式扶贫,不仅不现实,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养成了残疾人依靠和懒惰的思想。因此,让他们树立自食其力的思想,这不仅是对残疾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残疾人自我创造价值和渴望获得社会认同的满足和尊重。今年“全国助残日”其更深层次的意义正在于此:对残疾人的扶贫,决不能有盲区,需要更对症更精准,需要物质和精神两手抓,决不能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建成全面小康,让残疾人过上更有价值和尊严的生活,政府首先要做好精准文章,开展精准识别、分类施策。要创造一切条件,建立和完善更多的康复设施,帮助残疾人实现康复需求。要适应市场需求,通过多方面的技能培训,让残疾人有活干,有正常的经济收入。要加快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让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托养和庇护照料服务;要通过低保政策,实现贫困残疾人应保尽保、应补尽补;要实施好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让残疾人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要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让他们在参与其中的同时得到精神满足。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唯有在精准上下功夫,让残疾人过上幸福而有尊严地生活,全面小康才会实现。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