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
天水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召开    国家救灾应急响应工作组指导武山救灾工作    天水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开班    王锐在有关会议强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天水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天水新闻>>要闻
天水日报评论:城市防汛好办法须推而广之
来源: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    编辑: 张娟 2018-07-17 10:09:01 星期二     字体设置:

 
 城市防汛好办法须推而广之

  □李洁琼

  近日,全国多地遭遇暴雨侵袭,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应对,其中不乏一些治理好办法。比如昆明实行的“淹水责任人制”,有效缓解了“发现淹水不知道该找谁”的问题,解了不少市民的燃眉之急。

  只是,办法虽好,用起来问题也不少。比如,“淹水找责任人”目前还未成为大多数市民习惯的做法。有媒体报道,昆明市民通过“昆明12345市长热线”微博公开反映淹水情况的,短时间内就有10条之多,这还不包括在微博后台反映情况的。相比之下,淹水点责任人近两个月只接到20多个反映淹水的电话。可见,市民更倾向于直接找市长热线这类相对传统的办事窗口反映问题,而非遇到淹水找相关责任人。

  原因何在?从媒体报道中不难发现,有的市民并非不愿意去找相关责任人,只是不知道上哪儿去找,怎么去找,甚至还有市民根本不知道有这种解决问题的途径。可见,好办法要真正实现行之有效,必须推而广之,严抓落实。与此同时,这也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更高要求,确保其能将责任落实到位:要与责任范围内的市民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了解民情,保持手机畅通,能随叫随到等。

  同样的道理,不只适用于城市防汛方面。观察近年来其他各领域的建设情况,凡是成绩显著的地方或者部门,往往都能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相反,一些不良事件背后,则普遍存在主体责任付之阙如的问题。可见,在处理一些问题时,能提出好的办法,设立相关责任人只是第一步,切实让相关责任人负起责任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我们期待城市防汛好办法推而广之,让城市不再“年年雨季年年淹”。同时,也期待其他领域出现的好办法也能被落实到位。

 

上一篇秦州区入选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15 天天天水网www.tsrb.com.cn版权所有,未经《天水日报》社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38-8390229 技术故障:0938-8217313 谣言举报:0938-8390229 地址:天水市民主东路86号 邮箱:huaxunzaixian@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甘新办 6201015 备案许可证编号:陇ICP备09002627号
技术维护与支持:天天天水网信息部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