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养老金代发银行变更的通告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养老金待遇发放数据向银行传送方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88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的通知》(甘财办[2016]42号)等文件,关于“一个预算单位保留1个专用存款账户”的规定,为保障资金安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决定将市本级原来由邮政公司代理社会化发放养老金的单位及个人,归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代理发放,自通告之日起企业退休人员请到原退休单位联系办理工行银行卡等事宜,灵活就业人员请到就近工行营业网点办理代发工资银行卡并进行登记。
天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