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秦州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甄瑾】5月11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采访得知,一男子在出租屋内等朋友期间,发现对面出租房内一男子正在熟睡,便偷走了房内茶几上手机以及院内停放的一辆摩托车,男子行为换来半年刑期。
2015年10月14日凌晨2时许,麦积区的徐某来到秦州区玉泉观附近一出租屋找朋友。在等朋友期间,徐某发现对门的出租屋房门没关,一男子正在床上酣睡,徐某便悄悄走进房内,将茶几上的一部价值1903元的手机偷走。在其离开院子时,还偷走院内停放的一辆价值6604元的摩托车。警方破案后,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于10月30日被逮捕,赃物也被追回,发还给了失主。
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法院随后以被告人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