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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让你过把“交警”瘾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漆艳 2017-01-07 16:58:31 星期六     字体设置:

全民举报 社会监督

“随手拍”让你过把“交警”瘾

  天天天水网记者陈少娟

  为发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基于互联网组织研发的‘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系统,从2015年1月1日起面向全省推广运行,从去年8月份开始,交通参与者还可以根据视频资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随时随地举报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包括公路客运车辆超员、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内的13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如遇到可拍照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作为普通市民如何参与管理交通、举报违法行为,向交通违法行为“亮剑”,我市市民对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情况如何、参与度高不高,近日,记者就“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相关情况进行了采访。

  13种交通违法行为可举报

  采访中,市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警官王世强告诉记者:“市民如发现公路客运车辆超员、校车超员等13种交通违法行为可举报。今年的春运将于13日开始,春运期间,车流量、人流量将大幅度增多,尤其是县区发往乡镇的班线车多有超员现象,希望广大市民能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以视频或照片的形式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据介绍,“随手拍”微信举报范围包括13种交通违法行为:路口交通阻塞未依次等候的;遇排队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逆向行驶的;非法改装校车的;校车超员的;驾驶货车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校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挪用、转借或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王世强告诉记者,省交警总队接到“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后,将根据投诉地点指派到各县区交警大队,由县区交警大队具体受理。

  你知道怎么举报吗

  那么,市民如何参与管理交通、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呢?

  据了解,举报者可以采用照片和视频两种形式进行实名举报。通过照片举报时,市民需要搜索、关注并进入“甘肃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平台,点击右下角“违法举报”图标,选择照片举报。再根据提示,阅读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明确规定了“随手拍”微信举报采集证据应备条件、责任声明等事项。要求拍摄图片时,要能清晰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外观,违法地点周边环境或标志标线,以及违法事实,需拍摄、上传两至三张照片。照片须为原图,不得使用图文软件对照片进行美化或修改;举报时间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相隔不得超过24小时;举报者在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或发送微信。

  记者了解到,目前手机端暂不支持视频举报,举报者须通过电脑访问甘肃省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http://61.178.81.183/jb进行举报。

  良好的交通环境需要全民参与监督

  “我市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案例不是很多。”采访中,秦州城区交警大队警官逯全胜告诉记者,目前以“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多是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而进行维权的,对于一般人来说,即使看到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也不会“多此一举”。

  “应该是有顾虑吧。”采访中,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有时候看到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但一方面觉得麻烦,一方面怕惹事。

  记者注意到,“随手拍”微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注意事项还规定,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骗取公私财物、敲诈勒索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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