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 孙毅】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整治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畅通、有序的高速通行环境。玉泉高速公路大队依托收费站严查各类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4月14日下午15时许,玉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G30天水南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依法进行检查,当对一辆甘EW4***的五菱牌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岳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民警发现其驾驶证有明显的假证嫌疑,随即民警要求出示其身份证,驾驶员岳莫慌张声称:忘家里了。民警耐心利用法律、法规讲明其利害关系,最终驾驶员岳某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并承认自己无证驾驶并使用假证一事,民警立即通过网上对比查询,得知驾驶人岳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人资格,属于无证驾驶;且其持有的驾驶证系伪造变造。按照规定民警依法将其车辆扣留,执勤民警对岳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玉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无证驾驶、使用假证等,企图侥幸逃避法律的制裁。要把交通安全牢记心中。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