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和“全民治”要并重
□禾禾
水是生命之源,但是随着近些年的发展,水资源污染日益严重,甚至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中央提出在各省、市、区建立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我市迅速落实,目前河长制已在我市全面推行,市四大组织一把手亲自担任市县区主要河流河长,率先担起了河流污染治理重担。并建立了市、县(区)、乡镇三级共同管理的河长制度,确保每一条河流有人负责。此后,我市境内的每一条河流、每一座水库都有了管事的河长。但是,实行“河长制”并不意味着将河库管理全部交给河长,部门协同、区域配合、全民参与、落实制度才是题中要义。
河水污染,一直是城市管理体系中潜在的隐患。然而河流治理却总是因为缺少主体责任人未被提上日程,不仅如此,在以往的治理经验中,很多河道都因为水环境管理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而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而随着“河长制”的推行,既能够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执政能力,也能够让各个地方的党政负责人亲自抓环保,落实环保政策。
尽管河长制是加强水环境治理的有效手段,但要让河流得到根本的治理,除了落实河长制之外,还需有关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当地居民的共同努力,一方面要整合企业、社会等各方力量,积极建立并完善有利于生态建设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调动大众力量,加大对水资源保护的宣传,让全民认识河流、溪水,动员他们爱河护水的积极性,提高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真正实现多方面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人人共治的局面。
总之,每一条河流,不仅是“河长”们的乡愁,更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情感寄托,唯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还百姓碧水蓝天。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