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 高利娜】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质量管理,强化办案人员的案件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天水市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瑕疵累计积分惩戒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案件瑕疵累计积分方式和案件类型,对检察官在案件办理、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文书制作、诉讼权利保障、卷宗装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司法办案风险评估、案件信息公开等9个方面可能出现的58种情形和在办理侦查监督案件、公诉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刑事执行检察案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32类问题确定了扣分标准,为客观综合评价检察官办案情况提供了依据。
《办法》提出,检察官办理的公诉案件(个案)瑕疵累计积分在40分以上,其他案件(个案)瑕疵累计积分在30分以上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检察官办理案件瑕疵的累计积分情况,作为年终评定绩效等次及启动退出员额机制的重要依据。
《办法》旨在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对案件的程序是否合法、规范进行全面监督,进一步促进公正、高效司法。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