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欣桐)5月28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麦积区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计53件,(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公益诉讼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效果初步显现。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7月1日授权最高检在甘肃等十三个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省院授权天水市等八个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而麦积区院等7个基层院同期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试点期内,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公益诉讼所涉及的领域集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麦积区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共计53件,(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8件(试点期内8件,2017年7月以来40件),行政机关整改率为89.6%;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法院已审结6件,判决检察机关胜诉5件,调解结案1件。通过办案共督促有关单位恢复和治理被非法占用的耕地82亩,补植被损毁国有林地6.98亩,清除处置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59.6吨,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61.5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39.07公里,关停违法养殖场5家,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11.7公里。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