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关于郊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投入运行的通告
2019年9月2日,秦州公安分局郊区交警大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新建电子抓拍设备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抓拍的变通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接打电话、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二、抓拍的路口及路段
(一)违法停车(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抓拍路段23处。
1.秦州区赤峪路山水新城:山水新城南区西门、山水新城北区南门、山水新城北区西门公交站、山水新城北区西门、平峪路临高速公路转弯处、山水新城公交车终点站、秦州区山水新城湿地公园;
2.长仅路:长仪路东口、长仪路西口、长仪路长仪厂门前、长仪路金龙山路口;
3.规划路:福门财富广场前、上亿广场转弯处;
4.羲皇大道:体育场对面;
5.天河小区:天河小区大门2处、天河小区公交站;
6.星光世纪城:星光世纪城道路超市、星光世纪城84公交终点站;
7.316国道沿线:316国道2561公里科目三考场入场巷道、316国道2561公里+200M收费站对面2处;
8.天水市三中新校区门前。
(二)违反禁令标志1处 (教练车辆在科目三考场不接规定练车)。
316国道2561公里天安科目三考试路段。
(三)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人抓拍1处。
秦州区赤峪路华天电子大门前双向。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后自动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严格遵守。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
2019年8月27日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