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冰帆
12月27日下午,几辆消防车鸣着警报,从秦州区民主东路一路向西,然而让人无奈的是,一路上,几乎没有车辆为他们让道。前方是需要扑救的火灾,而消防车却无法快速到达目的地。笔者呼吁,请给消防车让出一条道,一条生命的通道!
众所周知,消防接警后,按规定,出警要用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灭火工作分秒必争,灭火救人是在和时间赛跑。对他们而言,时间就是财产,时间就是生命。可在赶赴现场途中,其他车辆不给消防车让道,甚至跟消防车抢道,原本几分钟的路程却耗费了成倍的时间;到了现场,车辆挤占消防通道,消防车“眼见浓烟过不去”,救援时间被严重耽误。消防车被多耽搁一秒钟,就会有更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让消防车早一秒进行救援,其紧迫性不言而喻。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阻碍其通行的,属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在这样的名文规定之下,以及对生命的敬畏之情,为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让道,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也有车辆不为所动,警报响破天,依然我行我素,其“良好”的心理素质让人咋舌,对生命的漠然让人惊叹。
我们呼吁,请为消防车让出一条通道。水火无情,让我们永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我们期待,为生命让道不再难。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