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路“僵尸车”占道 交警部门公示后将依法报废
□记者 余碧波
厚厚的尘土、破损不堪的轮胎、锈迹斑斑的车身……这些被市民形象地称为“僵尸车”的废弃汽车,已经成为城市的新型垃圾,严重影响到了市容市貌。
“僵尸车”占道
3月22日,记者接到市民电话称,在秦州区皇城路停着10几辆“僵尸车”,这些“僵尸车”不仅占道,而且其“落魄的形象”严重影响到市容市貌。
随后,记者来到皇城路,大概数了一下,有15辆落满灰尘的“僵尸车”停放在道路北侧,其中有小轿车、也有面包车等,破败的车身上连车牌都没有,有一辆后备箱的门子都已经掉了下来,几辆车的车胎都漏气干瘪,记者顺着一辆已经破碎的车窗望进去,里面的座椅已经发霉腐烂,散发出阵阵臭味。
“有几辆车停在这儿时间可不短了,好像一直就没见着有车牌子。”家住附近的一位王姓老人看到记者拍照,凑过来说“赶紧弄走吧,这里白天车流量很大,许多大车都从此路经过,这些车停在这儿特别碍事。”
“遇到上下班高峰期时,会车都比较困难,我们正常的车都没地方停,这些车停在这里,真是浪费资源。”另一名在此附近居住的居民李先生说。
还有不少市民对这些“僵尸车”表示惋惜:“毕竟是一辆汽车,就算是报废买废铁,也值一些钱吧,就这样弃之不理,真的太可惜了!”
公示后无人认领将报废
3月24日,记者在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采访得知,因有些“僵尸车”长期在城区主要街道停放,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交警大队拖移至位于皇城路的秦州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附近集中停放。
“其中的10辆‘僵尸车’已强制注销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车辆予以公告,限车辆所有人三个月内来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认领,逾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上缴财政部门。”秦州城区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队长逯全胜告诉记者,“三个月公示期内车主应带上有效证件前往秦州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处理,若公示期结束后依然没人认领,将会送到回收站整体报废,而对于剩下的车辆,下一步也将公示后进行报废。”
“僵尸车”背后隐情
记者了解到,“僵尸车”出现的原因有多种:有些车辆临近报废或者发生过事故,维修保养的代价过高,车主弃之不用;还有些是未处理的违法曝光太多,卖车还抵不了交罚款的钱;第三,涉嫌盗抢或走私车辆;第四,一些外地牌照的报废车辆,此前要求回车牌原籍报废,运输成本太高,不如弃车(备注:现在可以委托异地报废);第五,另有他用,比如,有人将“僵尸车”当做仓库,或是修理厂库存“僵尸车”,以使用上面的零部件;第六,有人购买破旧车辆,并非为了使用,而是为了囤牌;第七,车主出国或者长期不在本地,导致车辆无人过问;第八,车主可能失踪、犯罪入狱等原因不知去向。
治理“僵尸车”还需标本兼治
□夏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截至2017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0亿辆。2017年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3352万辆,其中新注册登记汽车2813万辆,均创历史新高。
一边是新注册的机动车越来越多,另一边是小区停车位和公共停车位越来越紧张,从而导致有些大街小巷和个别小区出现了积满灰尘的“僵尸车”。有的车占据公共停车位多年,有些甚至无主,不但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而且对市容市貌造成不良的影响。
干净整洁的城市面貌,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市民道德文化素质的重要指标。“僵尸车”不仅影响市容,也给紧缺的社会公共资源造成了压力,成了城市的新型垃圾。清理“僵尸车”腾出公共空间,是惠民益民、提升城市环境的有效举措。
但笔者了解到,对这些“僵尸车”管理,还存在着法律空白的因素。比如,“僵尸车”说到底是有主物,是私有财产,在未认定为盗抢车的前提下,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也就意味着,在无明确法律依据情况下,无论是交管部门还是城市管理部门,处置起来都仍存法律障碍。
因此,要使“僵尸车”在城市消失,还需要标本兼治,一方面需要公众提高公共意识,自觉管理好自家车辆,而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僵尸车”认定标准及有关部门明晰权责进行分类处理的情形,如拖车、起诉、强制报废等。惟有标本兼治,才能减少“僵尸车”的数量。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