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局制定印发《天水市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署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细则》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有机结合起来,从职责分工(包括市局职责、县区局职责、工商所职责以及部门职责),检查方式(包括抽查种类、抽查频次、抽查工作流程),名单抽取(包括抽取对象、抽取范围、抽取时间、抽取比例、抽取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检查、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检查),检查程序5个方面对抽查监管工作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建立起了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
《实施细则》是全面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做好企业信息抽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肃省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的具体操作规则,对一线执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改变了巡查制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行为,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有利于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效能。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