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不论是在一线还是二三线城市,电动车都得到迅速普及。然而,电动车纷纷上路的同时,也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据有关部门统计,城区道路由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已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六成左右。目前就我市情况来看,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生活中,因电动车驾驶人随意穿插、不按道行驶、逆向而行、闯红灯等交通违规行为,不但严重干扰了正常交通秩序,给城市交通带来混乱,也给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媒体报道:
电动车事故频发
2月22日,在秦州区双桥北路口,一辆逆向掉头的电动三轮摩托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主受伤。
2月25日,早晨8时许,麦积区一号大桥上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自行车相撞事故,导致自行车主头部受伤。
3月6日,在秦州区新华路,一辆行驶于机动车道中央的两轮电动摩托车,被两辆反方向行驶中的机动车夹在道路中间无法动弹,电动摩托车主左腿被卡在车轮上。
3月14日,秦州区东桥头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追尾,出租车前保险杠被撞坏,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双方却因事故责任认定发生争议,而对交通造成影响。
……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月至3月间,经我市媒体报道的各类交通事故中,与电动车相关的事故频频见诸报端。

街头目击:
违规行为“花样繁多”
闯红灯、逆向而行、随意穿插、不按车道行驶……
近段时间,记者通过留心观察发现,在我市城区街头,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规行为可谓“花样繁多”:放学接孩子,一位老人骑着电动车,孩子面朝后方骑在后座上玩耍,两人既没戴头盔,还一路连闯两处红灯;一辆正在快速车道行驶的两轮电动摩托上,男子骑坐在上面,大孩子面朝男子站在脚踏板上,妻子坐在后座,怀中还抱着一个小点的孩子;个别电动车驾驶人,骑车从人行斑马线隔离栏之间随意穿行,而无视左右正在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辆;转弯变道时一些电动车驾驶人不打转向灯,而是在街头乱穿急转,或者干脆逆向行驶;而生活中多数电动车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有的甚至压着道路中间的双黄线行驶,导致险象环生。
秦州区东关街道十方堂社区交通劝导志愿者龚水勇,自从被分派到东桥头以西丁字路段执勤、疏导交通以来,通过执勤劝导交通他观察到,近年来大多数人都有了遵守交通的意识,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的不文明行为有所减少,机动车闯红灯、乱掉头等违章现象也有所遏制,只有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却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电动车闯红灯现象更是屡禁不止。龚水勇认为,目前在城市交通中,通过交通劝导、管理或许能使行人的文明意识有所增强,而机动车经过治理也慢慢规范起来,但对于那些无视交通信号灯的电动车来说,却很难起到约束作用。
“不少电动车在路上行驶,转弯时不知道要打转向灯,更不会伸手示意,完全不顾后面车辆,想转就转。”采访中,出租车司机田先生表示,每天开车行驶在路上,他最怕那些在机动车道上随意掉头的电动车。
连日来,记者在民主路、建设路、新华路、岷山路、成纪大道、羲皇大道等路段分别观察10多分钟后发现,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载人载物、随意掉头、闯红灯和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可谓比比皆是。
交警部门:
电动车治理亟待规范
近几年由于电动车违规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车驾驶人因法纪意识淡薄,自身安全观念不强,不遵守安全规则,随意闯红灯,越线行驶,给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而由此所导致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呈现高发现象。
采访中,麦积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霍军军中队长告诉记者,麦积辖区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长期占压道路,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电动摩托车违法骑乘多人、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不服从指挥、违反交通法规逆向行驶,闯红灯甚至肇事后逃逸等违法现象,在交警部门执法过程中均比较突出。2016年,该辖区因农用电动三轮车,各类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就达到200余起。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我市销售和行驶的电动车,特别是电动摩托车,实际时速都在40公里左右,普遍存在超速、超重等违法情形,这也是造成电动摩托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电动车抢占机动车道、无视交通信号灯、乱占人行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更是频频发生。尤其是在我市人流最为密集的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电动三轮车载人拉客、从事盈利性活动,已严重影响到了城区交通秩序和行车安全。由于电动车目前还没有纳入机动车牌照管理的范围,当电动车行驶人与步行的市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很容易逃离案发现场,致使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不能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同时,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交警部门对于惩治违规行驶、肇事电动车仍存在一定难度。为此,不少业内人士建议,除了通过挂牌等措施将电动车纳入管理范围外,还需要从源头上出台相关政策,或通过采取限制一定比例,坚持限速等措施对其予以规范。
相关法规:
电动车行驶中违法将严惩
4月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期下发了《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指出,从7月1日起,电动车需带牌上路。同时,《办法》还划定了13种行为驾驶者须遵循,其中包括驾驶人年满16周岁、不得醉酒后驾驶及逆向行驶等。
该《办法》强调,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同时,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应当掌握车辆性能和驾驶技术,并遵守下列规定:驾驶人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靠道路右侧通行;路面宽度7米以上的,从道路右侧边缘线算起,电动自行车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1.5米的范围内通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在路面宽度不超过2.2米的范围内通行;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驶入禁止通行的区域;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时速;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与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的行驶;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设有转向灯的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未设有转向灯的应当伸手示意;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不得醉酒后驾驶;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下肢残障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警也提醒市民,电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在上路行驶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行为,交警将会予以严查严惩。
电动车 别拿生命与时间赛跑
□崇山
十字路口信号灯前,电动车等红灯时或停在斑马线上,或越线直接停在十字路口中央,甚至视红灯而不见直接驶过路口;机动车道上,电动车在快速行驶的各类机动车之间自由穿梭,甚至在机动车前“领跑”……
日常生活中,电动车主漠视自身和他人安全,在信号灯前乱停乱闯、占道、逆行等违章现象似乎随处可见,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给人们留下血的教训。然而,这一切仍旧无法改变一些电动车主我行我素,只图自己方便的意识。
笔者认为,电动车之所以违章频繁,除了因电动车保有量增长过快,而城市公共交通空间却缺乏合理性,以至于电动车无道可走外,很大原因还在于驾驶人自认为安全,低估违章的风险。因为大多时候我们所能了解的信息都是“开车会更危险”,因而会想当然地认为开车违章的风险要比骑电动车风险更大,不少电动车驾驶人甚至觉得违章出事的责任不在自己,而在于机动车司机,因而汽车避让是理所当然的事。
殊不知,电动车违章也得要承担相应责任。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手册》针对非机动车通行过程中逃逸未构罪、违反交通管制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未登记上路、逆向行驶,以及无非机动车道的路上不靠右行驶等违法行为均有相应处罚规定,严重的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
交通法规可谓是人身安全的生命线。或许,若要论及时间与生命相比哪个更重要时,相信大多数人都懂得生命更为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却仍旧有人拿生命与时间赛跑。近年来,以电动车为主的非机动车已成为不少城市管理之患,有的城市甚至颁布“封杀令”。然而,在对代步工具难以约束的情况下,除正视管理盲区加强约束外,在此也呼吁电动车驾驶人珍惜生命,遵守交规,不要心存侥幸而拿生命与时间赛跑!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