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装路灯 为何要收费
镇政府:属筹资筹劳项目
□天水晚报记者 贾敏
李先生是秦州区中梁镇金李村村民,近期村里正在筹划安装路灯,需要村民每人交20元钱,很多人对收费项目不是很明白,不知这项收费是否合理。4月22日,李先生打进天水晚报生活热线希望记者帮助咨询。
李先生所在的金李村在村路硬化后,打算安装路灯,村民们都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最近,装路灯的事终于提上议程,但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要装路灯还得村民们交钱。“村干部向村民收钱,标准是每人20元,家里有几口人就得交几个20元,人多点的都上百了。”李先生说,村民们大多以为安装路灯是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对于每人20元的收费都不是很明白,部分人甚至怀疑这是一种乱收费行为。
接到反映后,记者联系了中梁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杨先生解释了收费的原因。他告诉记者,金李村的路灯项目属于“一事一议”,这是一个筹资筹劳项目,即国家财政补贴大部分,剩余的部分需要村民筹资,标准就是每人20元。除了要筹资,工程建设过程中村民们还要筹劳,每家要出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
事后,记者也查询了相关规定。在我省关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中规定:开展筹资筹劳严格实行上限控制,筹资的限额标准以各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为依据确定,农民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的县市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4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至4000元(含3000元)的县市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县市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元。筹劳的限额标准为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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