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姬旺芳】《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走上正规化、程序化轨道。2016年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立法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记者提问的关于地方立法权的权限、基本程序等问题现场作了解答。
《立法条例》共十章48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立项,第三章起草,第四章提出,第五章审议(分两节:第一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程序,第二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程序),第六章表决,第七章报批与公布,第八章解释,第九章其他,第十章附则。其中第一章为总的原则性要求,第二章至第九章为条例的正文,第十章为附则,规定条例的生效时间。我市《立法条例》的结构按地方立法工作的逻辑顺序依次排列,使立法程序一目了然,增强了操作性。这是我市《立法条例》在体例上的最大特色。
《立法条例》的制定出台,对于稳步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实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法治天水建设走上正规化、程序化轨道奠定了基础,这在我市的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