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 两败俱伤
被打者住院,伤人者赔钱
□记者 王 琳
2016年9月的某一天,刘某闲来无事去村里一村民家串门,碰上了同样来串门的朱某。
朱某和刘某素来有隙,朱某曾听说刘某以前到处散播谣言,说自己杀死了刘某家的一群鸭子和一条大黄狗,当日朱某便就此事质问刘某,刘某、朱某为此发生口角。刘某因见朱某身强体壮便主动出门避让,但朱某觉得一口恶气未出,对刘某紧追不舍,追上后二话不说就朝着刘某的头部和背部进行殴打。后经天水市麦积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所受伤情系轻微伤。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朱某处以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刘某受伤后,前往天水市某医院门诊检查,并住院治疗30天,共花费医疗费1.29万余元。2017年2月11日,刘某状告朱某,要求朱某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鉴定费共计2.2万余元。
麦积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虽然该起纠纷的起因是刘某在胡乱猜测的情况下乱说朱某坏话,刘某对这起纠纷的发生存有过错,但朱某因一时发怒,一言不合便殴打刘某,对这起纠纷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全案情况,法庭最终判决由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刘某因人身损害造成各项损失的80%,共1.7万余元。
法官说法
人与人相处,免不了会遇到小矛盾和小裂痕,如何正确、理智地面对这些人际交往中的困境,考验着一个人的情商和品性。刘某之案并非个案,案情类似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屡见不鲜,俨然成为审判实务一种“司法现象”。俗话说,有话好好说。一言不合就殴打他人终究是害人害己。一方面,挨打者人身健康受到损害,这非但无助于修复已经出现裂缝的人际关系,甚至可能加剧矛盾,留下日后发作的隐疾。另一方面,打人者不但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还很有可能会被送到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严正的审判。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