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城区主要道路禁止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为切实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及身心健康,创建安全、环保、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秦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城区部分道路禁止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
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
二、禁行时段
7:30-19:30
三、禁行路段
秦州区大众中路(华西十字至南大桥北端桥上)、青年南北路、合作北路、合作中路、民主路、建设路、藉河北路中段(藉滨桥至南大桥东口)。
四、停放规定
所有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必须入院、入户、入企业、入单位停放,严禁在机动车道两侧及人行道上停放。
本通告自2017年5月10日起实施。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政府2017年4月24日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