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到2020年,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罗双红】《天水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资源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反映生态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及预警潜在生态环境风险,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相适应。
《方案》明确,建成覆盖全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明确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空气、水体、土壤监测点位100%覆盖各县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100%覆盖各县区和重点乡镇,噪声监测点位覆盖所有县区,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全覆盖;建成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大数据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整合并完善各部门数据,实现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统一发布。构建市级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业务化运行体系,实现全市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在线监测)与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采集与及时发布。完善环境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成市级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2018年底前建成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子系统,基本具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精确预报能力。逐步实施水体、土壤重污染与风险预警,实现主要水体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初步掌握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预警。实现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自动报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机制,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有效支撑环保督察、环境执法、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以及生态补偿等工作。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