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聚焦中心任务,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惩治腐败,坚定不移地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证。
靠实“两个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层层传导压力。十八大以来,市委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了《天水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制定实施了《中共天水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逐步健全和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政策基础和制度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系列明确要求,市委书记王锐分别约谈了班子成员和县区、部门党政正职及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维俊对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美华及市纪委副书记分别对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进行了约谈,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逐级压担子、担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班子成员“不缩手”。对全市123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让各级党委、纪委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扛在肩上,做到有责任、有压力,把工作要求落实到各系统、各层次。
加强履职监督。按照省委、省纪委的要求,制定实施《天水市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和市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以“三述”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2年以来对233名拟任县处级干部和拟任426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2013年以来,共有9名县区委书记、县区长,7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进行“三述”。制定出台了《天水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天水市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办法》、《关于以市纪委为主对县区纪委书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等。2013年在全市党政机关1650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廉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监督的工作格局。
强化廉政教育。立足教育为先,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促进各级党员干部熟知熟记党纪条规,筑牢思想防线,避免“越底线”、“踩红线”。从2012年到2014年连续每年召开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邀请省市纪委领导作深刻生动的警示教育报告,剖析近年来省市纪委查办的典型案件,党员干部心灵受到强烈震撼,思想受到极大触动,教育效果十分明显。2014年市纪委对155名新任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分别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2013年组织开展了天水市“清风颂”廉政书画展,积极营造廉政舆论氛围。积极申报邓宝珊将军纪念馆为全省廉政教育基地,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为全省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2014年9月开办了每月一次的“天水市廉政大讲堂”,由市级领导结合分管业务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定期廉政教育。
剑指“四风”问题,从严正风肃纪
整章建制,狠抓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要求,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厉行勤俭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通知》,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制定了十个方面二十七条具体意见。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天水市公务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管理暂行规定》、《天水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天水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发生了显著变化,在社会上刮起了一股清廉新风。
——突出“节点”,强化监督。坚持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铁面执纪,纠正“四风”,做到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从2012年12月开始紧盯重要节假日,市纪委组成多个督查组,采取专项检查、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在相关重要时间节点,先行公布举报电话,在天水纪检监察网站开设举报专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出明确要求,严明纪律责任,防止“四风”反弹。
——力戒“四风”,严厉惩处。按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的要求,始终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通报、曝光查处结果,积极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把纠正“四风”贯穿于各项具体工作之中。三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252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27件,处理4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其中,市纪委直接查办50件,处理8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市、县(区)两级下发通报69期,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严肃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
——创新机制,科学办案。建立腐败案件揭露机制,构筑了信件、来访、电话、市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站“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对所有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建立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制定了《天水市实名信访举报办理暂行办法》、《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每月集体评估排查,分类转交办理。建立异地交叉办案工作机制。针对县区纪委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县区内部开展协作交叉办案,有效增强了实际办案效果。
——强化督查,促进办案。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办案力量,市纪委新设了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县区纪委都增设了一个纪检监察室,办案力量进一步得到加强。市纪委分两批选派9名业务骨干,到省纪委参与案件办理,以案代训。推行督办领办制度,制定出台《查办案件督查办法》,对县区纪委查办案件和案件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对13件重点线索进行了挂牌督办;对县区办理的重点案件由市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接派人指导办案,提高了成案率。2014年以来,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先后督办领办8件,成案率为100%。同时,落实省纪委工作要求,按标准加强办案点建设,于2014年6月底改建完成面积1214平方米的标准化办案场所,现已投入使用。
——重拳出击,严肃办案。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和治本功能,紧盯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违反“八项规定”、发生在重点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等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2012年-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38件;初核违纪案件线索320件,了结275件,其中失实154件,适当处理121件,组织处理119人,新立案件179件,涉及县级干部7件,乡科级干部35件,一般干部33件,其他人员114件。立案案件共结案166件,处分225人,其中县级干部 8人、乡科级干部38人、一般干部39人、其他人员139人;党纪处分214人,政纪处分83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52人,刑事处理43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743.29万元。2014年,市纪委查办了清水县民政局局长胡国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明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追回违纪违法资金229.5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办了中央巡视组移送案件线索的秦安县财政局原局长任发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明涉案资金330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人。2014年1至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487件(次),比上年增长94.38%。初核违纪线索448件,同比增长129.7%,立案203件,同比增长54.96%,结案164件,同比增长38.9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9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8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00万元。另外,根据信访反映对5名2014年拟提拔干部暂缓使用,其中2名被查处,防止了干部带病上岗或提拔。
积极探索创新,夯实工作基础
——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三述”工作,逐级层层进行工作约谈。各县区纪检监察组织积极适应形势、发挥职能,在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同时,坚持以查处八项规定落实问题为抓手,采取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措施,有效整治“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查办案件,在线索挖掘利用、初核调查、立案查办等工作中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了一些突破性工作,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提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廉政考试等,利用各种平台和途径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有效预防违犯党纪政纪行为发生。
--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创新提升。各县区立足实际,在全面开展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突出特色,力求实效。秦州区逐级签订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责任书和保证书1260份,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巡查制度,集中开展巡查监督,及时整改出现的问题;在乡镇、街道探索建立“三联三审”制度,由区纪检、组织、审计部门对单位廉政、用人、财务进行联审。麦积区指导开展“推进村务公开,预防村官腐败机制探索与创新”试点,制定实施《村级党务政务监督问责办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分片联合交叉查办案件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协作交叉办案,创新办案方式,中纪委调研工作中给予了充分肯定。甘谷县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推行村民议事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创新村级议事监督机制,拍摄廉政微电影《有话好好说》和廉政电教片《筑堤》开展廉政教育。武山县改进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度,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开展联合交叉办案工作。秦安县开展信访谈话工作试点。清水县推行各级财务管理“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和“一月一规”廉政法规学习考试。张家川县抓同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组织县直部门单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跟班培训等特色创新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对各县区的工作创新成果,市委书记王锐要求各县区委积极支持,为相关创新制度的落实创造条件;市纪委也及时组织申报参加全省纪检监察创新工作评选,其中在甘谷县开展的村民议事委员会制度创新的微电影《有话好好说》已入选全省廉政微电影展播。
——派驻机构管理机制逐步加强。加快推进市、县区纪检派驻机构建设、管理的规范化,整合纪检工作资源,促进依法科学履职,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和水平。在积极推进“三转”工作落实的同时,不断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方式方法,在健全配套制度、明晰职能分工、强化监督功能、提高监督效率方面下功夫,重点围绕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对如何实施监督及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进行研究和探索,积极为部门纪检组织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促进有效监督。
深入推进“三转”,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甘肃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纪委(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和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省纪委和市委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天水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2014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14项重点内容和27项改革事项正在有序推进。
——全面厘清机构人员职责任务。一方面,果断厘清工作职能,突出主业主责,加快推动全市纪律检查工作“两为主”、全覆盖。市纪委监察局对牵头或参与的74个议事协调机构经过了四轮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63个,保留11个,两区五县纪委监察局清理调整后减少议事协调机构275个。另一方面,明确界定纪委书记工作分工,对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已落实市直、县直部门和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分管与执纪监督、查办案件无关的业务工作,专门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力求工作力量向办案和监督倾斜。明确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交流、提拔使用工作力度,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素质。组织30名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天水培训班;组织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在市委举办全市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的同时组织全市123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参加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撰写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工作研究等160多篇,在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评选中位居市州第一。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