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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留结算单 果农讨账难 法院助其讨回10万苹果款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2017-04-14 11:08:37 星期五     字体设置:

  未留结算单 果农讨账难

  秦安法院助其讨回10万苹果款

  □记者 于剑倚

  2016年11月,四川果商曹某与往年一样来到秦安县魏店乡刘岔村收购苹果,经过查看,曹某与刘某等农户口头达成苹果买卖协议。曹某将收购的苹果装车运走时,未支付苹果款,口头承诺待苹果入库后马上付款。但曹某运走苹果后一直未付款,也不接果农电话,果农经打听得知曹某已经离开秦安县,具体去向不得而知,无法取得联系。眼看自己辛辛苦苦一年的血汗钱无法追回,果农们心急如焚。无奈之下,果农向秦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曹某给付苹果款。

  受理案件后,秦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办案人员在审查中发现,曹某系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承办法官当即电话通知曹某到庭应诉,但曹某拒绝到法院领取法律文书,并否认在秦安县收过苹果。为此,法庭又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根据果农提供的地址给曹某送达法律文书,但因地址不详被退回。随后,法庭又依据查询的身份信息向曹某住所再次邮寄送达,但仍因无人签收被退回。

  因曹某居住在外省,路途遥远,且果农未提供准确的居住地址,使得办案人员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眼看案件的审理在送达环节陷入瓶颈,如果不能直接送达而依法采用公告送达方式,案件审理周期会较长,效果欠佳。加之苹果款作为果农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不能及时追回,将对果农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法官在审理中查明,其中一名果农家境贫困,妻子患癌,父母年迈多病,曹某拖欠的3万多元苹果款是全家的唯一收入,因曹某失联,该果农的精神一直高度紧张。鉴于此,办案人员不停给曹某打电话、做工作,向其讲明果农存在的实际困难,以及其拖欠苹果款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等。联系了几次后,曹某开始拒接法院办公电话以逃避债务,但办案人员毫不气馁,使用私人手机联系曹某,给其继续讲道理、摆事实,最终曹某终于松口,承认自己曾经收购苹果的事实,并来到法院应诉,领取了开庭传票等手续,但仍对收购苹果的数量、款项等闭口不提,对原告的主张不认可。

  开庭时,曹某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是口头协议,且未结算,果农所提供的证据除自己书写的清单外,无其他结算凭据,按照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果农处于不利地位,可能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

  考虑到果农的实际处境,想到他们为这些钱付出的辛勤汗水,承办法官在庭审后没有草率判决,而是继续电话联系曹某,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曹某主动承认了收购苹果的具体数量和价格,并以短信方式将所欠每位果农的苹果数量和价格发送给了法官,承办法官也鼓励其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立即付清欠款,做个诚信商人。曹某被法官的诚恳和执着打动,听从了法官的意见,今年4月3日,曹某委托亲戚带着十万多元现金来到秦安法院,当场接受法院调解并现场足额支付了拖欠果农的苹果款,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领到辛苦钱后,果农们对秦安法院充满感激,纷纷表示,这次虽然把钱拿到手了,但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学到了法律,以后卖苹果时一定要留个心眼,最起码让客商留下结算单等证据再运走苹果,并对办案人员再三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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