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晚报记者韩铁英 刘彦荣
2月6日,本报生活热线接到武山县洛门镇北街村村民马秀云反映:“某开发商在我的工厂南边擅自修建住宅楼,早在2014年我就开始制止他们的违法建楼行为,然而3年后商住楼依然建了起来,建成后的商住楼严重妨碍了我工厂的通风、采光及安全。”

早在2014年11月,马秀云就向本报反映过此事,本报于2014年11月28日刊登了《在建商品楼与工厂仓库挨得太近 私营业主担忧安全和采光》的稿件,当时该商品楼刚打好地基,还未开始修建。当年县规划局表示该商品楼未经过规划报建审批,该局明确告知了开发商,不允许违规建房。
2月6日,记者再次来到马秀云的厂区,在现场看到,4层商品楼与厂房的间距仅有1米左右。马秀云说:“这栋楼严重影响到我们厂的采光,而且南侧厂房部分墙面也出现了开裂现象。”
2月6日,记者与武山县规划局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后,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展开调查,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本报。2月8日,本报接到该局反馈,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我们调查发现,早在2014年,该开发商就因没有任何审批文件而被我局责令停工,要求整改。如今四层商住楼已建设了起来,但该开发商至今还未到我局审批过任何规划文件。"没有任何审批规划文件,这栋楼又是怎样建起来的,反映人马秀云表示,她太想不通。
之前,马秀云曾将该开发商告上法院,但法院以马秀云对自己所主张的损害事实没有证据而未支持她的诉讼请求。马秀云告诉记者:“证据不足的原因是我没有对受损墙面进行鉴定,问题在于我们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法院不认可,之后我们提交了法院鉴定申请,要求进行鉴定,但半年后法院告知我找不到这样的鉴定机构。”
目前,马秀云打算继续打官司,她告诉记者:“影响我厂的采光,威胁我厂的安全,破坏我厂的建筑,我希望开发商给我一个说法,还我一个公道。”对于此事,本报仍然会持续关注,跟踪报道。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