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通讯员王晨)华歧派出所根据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禁毒工作。近日,华歧派出所强制隔离戒毒一名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人员。
2017年2月13日16时许,华歧所民警工作中发现在辛大村有一涉嫌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男子,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内调查,经查该男子叫刘某平、男、22岁,华歧乡海头上斜村人,2016年1月21日因吸食毒品被北京市丰台分局处以社区戒毒三年,2016年4月23日刘某平冒用其兄刘某东身份因吸食毒品被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分局处以社区戒毒三年,两次社区戒毒刘某平均未到华歧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报到。经询问,刘某平对其社区戒毒期间,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一)项、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分局已依法对刘某平强制戒毒两年。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