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不妥 引发伤害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刘晓亚 通讯员王志成)现在市区停车真可谓是难,但不管有多难,也不能因为停车动手伤人,这不,唐某就因为停车动手伤人而被刑拘。
日前,七里墩派出所接到市民杨某报警称,有人将罗玉小区迎宾路移动公司营业厅玻璃门砸坏并将自己打伤,派出所民警快速出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嫌疑人已驾车逃离。
民警详细向受害人杨某了解事情发生的经过,原来杨某系移动公司迎宾路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当天中午,嫌疑人将自己的小轿车停在营业厅门口,杨某因小轿车堵住营业厅门口的通道就让嫌疑人移车,嫌疑人看看四周也没空地停车,于是俩人你一言我一句开始吵起来,一怒之下嫌疑人殴打了杨某并将营业厅的玻璃门砸破,之后便驾驶自己的车辆扬长而去。
根据杨某提供的车辆信息,民警通过公安交警部门查到车主,并通知车主来派出所接受调查,接到警方的通知,车主到派出所后一脸无辜,不知道民警为何叫她来派出所,经民警说明情况后,车主才回过神来,随即车主告诉警方,案发当天她的车被朋友唐某借走,期间发生的一切她概不知晓。在警方和车主劝说下,嫌疑人唐某来到了派出所接受调查,唐某对事发当天的情况供认不讳。
受害人杨某的伤情经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对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依法起诉并移交检察机关。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