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于剑倚】 近日,秦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合同纠纷案件,经办案人员调解,原告李某自愿提出撤诉,一起长达两年的经济纠纷终于化解。
秦安县的李某和马某系姑表兄弟关系。2015年9月,马某将自己修建的商务宾馆委托给李某装修,双方约定由甲方包工包料,装修预算款为71万元。在宾馆装修过程中,双方因装修工程材料及质量标准问题发生矛盾,马某给李某付款51万后,自己完成了部分宾馆装修的收尾工程并开始营业。
2016年10月4日,李某以马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装修余款20万元为由提起诉讼,秦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马某支付原告李某余款14万余元。此后,被告马某以付给原告装修款51万元已超出原告承揽工程的价格为由提起反诉。
办案人员在分清双方各自所完成的工程项目和工作量的基础上,通知原、被告四次到庭调解,让当事人认识到亲情关系的重要性。11月4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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