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杨旭】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3月13日中午,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玉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天水西收费站查出一起酒后驾驶行为。

在当天组织开展的严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中,该大队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中,发现有一轿车形迹可疑,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拦停,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发现,该男子尽然存在酒后驾驶行为。面对酒精检测仪的检测结果,该男子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百般辩白,按照程序,民警当即将该男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进行处理。

据了解,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驾驶人直接或间接(包括一些水果、含酒精的食品)摄入白酒、红酒、啤酒、果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及食物后,在酒精作用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按照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大致相当于饮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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