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于剑倚
去年1月份,经人介绍,张家川县女子周某与男子胡某相识并结为夫妻,婚后生有一女。由于二人性格不合,于今年2月份协议离婚。经协议,女儿抚养权归周某所有,胡某需支付周某5000元抚养费。
3月12日上午,周某在街上碰见胡某的朋友张某,张某不知二人已离婚,便将曾借胡某的2000元钱交给了周某。事后张某得知胡某与周某离婚的事,便将还钱的事告诉了胡某。3月17日16时,胡某来到周某家中索要张某还的2000元钱,周某以胡某尚未付清抚养费为由,拒绝还钱。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期间,胡某将周某推倒,周某便从桌上拿起一剪刀向胡某刺去,幸被其父夺下未造成严重后果。
张家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闻讯后赶来了解情况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答应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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