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2日,天水市共受理省第三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件43件,已办结43件,办结率100%。现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1.第6批2号:反映“1.秦安县蔚林村邓家庄有一养鸡场,气味难闻,影响周边村民生活。2、该村有一粉砂厂,夜间拉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查,反映的邓家庄养鸡场问题属实。秦安县政府一是责令县畜牧局负责,环保局、兴国镇镇政府全力配合,限该养殖户于2018年10月28日前完成搬迁,在搬迁前对养殖产生的粪污做到日产日清,搞好环境卫生,避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活。二是县环保局对该养殖场鸡粪没有按要求处理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处罚1000元。
经查,反映的粉砂厂问题属实。针对违法行为,秦安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责令当事人:一是立即停止筛选和堆放砂石料,清运或覆盖全部砂石料。二是分时段对地面洒水,防止扬尘污染。三是于8月20日前将砂石料全部清理,并拆除全部洗砂设备。四是对其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堆放砂石料、安装选砂机的行为,秦安县国土资源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国土资源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责令在2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治理恢复耕种,拟处以非法占用耕地5元/平方米的罚款。
2.第7批3号:反映“麦积区华龙假日酒店将空调冷热泵架在上尚宅小区,噪声扰民,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举报人称该情况已存在多年,多次反映未果”的问题。
经查,反映情况属实。该信访与第1批4号内容相符,属重复举报。办理结果已于7月27日公布。
第7批2号的查处情况请登录天水市人民政府、各县区人民政府、天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省级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行时”专栏查看。
法律顾问:天水忠信律师事务所万有太、职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