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份,天水市清水县黄门乡马什村的三名村民去秦安县大地湾空心砖厂烧砖窑8个多月,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干到当年11月份砖厂停工时,他们仅仅拿到了约定工钱的少一半。经过屡屡讨要后,至今仍有少一半工钱尚未结清。让三名村民纳闷的是:缘何他们讨要血汗钱会这样难,工钱难结清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今年3月底,马什村的三名村民马建明、邵朝社、王世强来本报反映他们的工钱被拖欠的烦恼。马建明说,去年3月份,在他父亲的介绍下,他们三人前往大地湾空心砖厂烧砖窑。当时,杨启家厂长和他们约定三个人每月的工钱是4500元。干到7月中旬时,因回家治病王世强不干了。杨启家厂长便说只要剩下的两个人能干完三个人的活儿,每月仍可以按4500元付工钱。他和邵朝社算了一账,觉得虽然两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儿有点累,却能多挣点钱,觉得挺划算,便应承了下来。没想到干到11月底砖厂停工后,他们三人仅拿到了6000元的工钱。包括干活期间他们从砖厂借到的8500元,事实上他们总共才拿到了14500元钱。整个账算下来,他们的工钱足足被拖欠了22700元。后来,虽经过三人三番五次地催要,也仅仅拿到了19400元的工钱,尚有17800元的工钱至今尚未结清。
事实是否如马建明所说的那样?大地湾空心砖厂为何会拖欠三名民工的工钱呢?该砖厂厂长杨启家接受记者采访时道出了个中原因。他说,砖厂当初约定工钱及厂里拖欠三人工钱的数字和马建明说的大体差不多。但是,并非砖厂故意拖欠他们工钱不发,而是这里面存在着纠纷。因手艺不精,他们干活时给砖厂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我认为,他们所干的活只能值我已发给他们工钱的那个价。”杨厂长逐一列举出了他不按约定付给马建明三人全部工钱的原因:马建明等三人烧砖窑时,由于技术不过关,出现了将砖烧焦、未烧透等问题,致使他们砖窑损失至少有10万元;即使是烧好的砖,由于成色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客户锐减,使得砖厂没有抓住2009年初的商机,其中减少的经营收入亦不下10万元;与往年相比,在出窑的砖差不多同样多的情况下,砖厂2009年的耗煤量明显增大了,让砖厂在购煤一项上增加的支出约在6万元左右。
采访中,杨厂长还告诉记者,关于他们砖厂拖欠马建明等三人工钱一事,秦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已进行过协调。在协调中,他答应再支付三人3000元工钱。为此,他已经算过账了。按三人干活的情况来看,马建明、邵朝社每人拿1万元,王世强拿3000元就可以了。
当记者将杨厂长的说法反馈给马建明等三人后,他们都不予认可。马建明认为,杨厂长说他们未将烧砖窑的活儿干好的说法纯粹是借口。当初砖厂雇他们烧砖窑时并未和他们签订合同以及约定应该将活儿干到什么程度。“再说,既然他认为我们砖窑烧得不好,给他造成了损失,为何却中途没有辞掉我们,而是让我们干到了年底呢?”三人如是说。
看来,双方各执一词,拖欠工钱的纠纷一时难以解决。那么,秦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对此如何处理呢?该队陈江队长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受理这起纠纷后的处理情况。他说,接到马建明等三人关于大地湾空心砖厂拖欠他们工钱的投诉后,监察大队对此进行了协调处理。该砖厂在用工时虽然和三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双方对约定工钱及被拖欠工钱的数目也无争议。虽经大队多方协调,终因双方对支付剩余工钱的数字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协议。最终,他们认为双方的纠纷不是纯粹的工钱问题,而是一起劳务合同中的承揽合同纠纷,遂告知双方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
由此可见,马建明等三人要讨回被拖欠的工钱,走劳动监察的路子还有点问题。那么,律师对这个问题又是怎么看的呢?甘肃天秦律师事务所的王朝晖律师认为,如果大地湾空心砖厂有证据表明,马建明等三人在烧砖窑时对他们砖厂造成了损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行使自己的追偿权利,讨回自己所受的损失,但是不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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