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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狗 企盼“无公害”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15:15:24 星期六     字体设置:

    “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这是两千多年前已有的景象。也可看出人与狗的主畜关系,可谓源远流长。作为人类最早驯化家养的动物之一,狗以它的友善和忠诚,常被人们当作最忠诚的朋友。过去,狗的功能主要是看家护院、守夜值勤,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狗的这一作用逐步弱化。就算是农村,为了看家护院而养狗的人家也越来越少,可偏偏城市里狗的数量却呈上升趋势。不管你喜不喜欢、接不接受,城市里狗的身影似乎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周围。由此引发的诸如市容环境卫生、邻里纠纷等问题和社会治安案件、狗咬人事件的频发,更是给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威胁。

  狗,这个自古被称为人类最忠诚朋友的动物,如今在城市生活中遭遇尴尬,甚至已经成为市民难以承受的困扰。

    镜头回放:恶狗伤人事件频发

  镜头一:2006年,秦州区一位老人在去罗峪沟晨练时,突然遭到一家养鸡场3条大狗的袭击,虽然当时狗被其主人及时撵走,从而使老人未受到伤害,但只要一提及此事老人仍就惊恐万分。

  镜头二:2007年2月,秦州区11岁的小黄和14岁的小唐结伴到玉泉镇虎圈沟玩耍时,被从一片柏树林里跑来的两条狗咬伤。致使小黄双上肢多处软组织、右股部软组织受伤,小唐被狗追咬坠崖受伤,左胫腓骨双骨折、左股部软组织损伤,幸好被一位干农活的老人发现后赶走了两条咬人的狗,才避免两个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

  镜头三:秦州区太京镇靳家崖村靳甲与靳乙系堂弟兄关系,两家相邻而居。2009年7月19日20时许,靳甲之妻曹某回家途中路过靳乙家门口时,靳乙家的狗朝其吠叫,曹某因踢狗与靳乙儿子发生争执。回家后的曹某将此事告知丈夫,靳甲听后即拿着家中的刨子闯入靳乙家,争执过程中用刨子在靳乙头部击打一下,靳乙在被送往市内某医院后,于次日死亡。

  镜头四:2010年2月23日(正月初十)下午,麦积区马跑泉镇东山村一名11岁男孩沈某与伙伴进入村子附近一个渔场玩耍时,被渔场内未拴看门的一只牧羊犬和一只藏犬咬伤,送至医院后,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近年来,发生在天水市的犬只伤人事件还远不止这些。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两区五县被动物抓咬伤者,2005年约为1611人,2006年约为2092人,2007年约为6225人……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抓咬伤人的动物主要是狗。今年以来,仅市疾控中心下属门诊每天就有四五名被狗咬伤的市民前来注射疫苗。据工作人员分析,实际被狗咬伤的市民人数还要高于这个数字,因为还有一些人认为不出血就不用注射疫苗,这类市民的数字也就无从统计。

  基于狗伤人事故的屡屡发生,无疑让怕狗者更是谈狗色变。实事上,生活中狗对人的影响,何止仅仅是“咬伤”这么简单。随着养狗者越来越多,狗的身影在城镇大街小巷频频亮相,其给人们和社会带来的问题也与时俱增,人犬矛盾更是日益突出。

    现状一:饲养大型犬逐渐升温

  随着城市养狗热的迅速升温,一些人开始对巨型犬、烈性犬情有独钟,将藏獒、牧羊犬等以前仅供专业养殖或者看厂护院的烈性犬只,作为自己的宠物养在居民小区内,甚至还牵其在城市的公共场所堂而皇之地四处溜达。由此引发的噪音、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到他人生活,甚至危及到他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养狗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则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之一。

  家住东团庄的李先生一提起城市养狗的事就气愤不已,他说:“如今居民在小区里养狗的人家实在太多了,有的甚至还是体型硕大、让人畏惧的藏獒,可狗主人却每天早晚领到外面招摇过市,任狗狂吠,吵得四周邻里无法休息不说,行人还常常被吓得避让不及。为什么就不能把养狗的钱用于孝顺老人或是帮助一个失学儿童呢?春节时麦积区不就有个小孩被狗咬死了么,我认为城市还是应该禁止养狗,尤其是禁止养烈性犬!”

  长期以来,天水日报热线一直就接到不少市民打来反映小区内个别住户,将藏獒、大型狼狗饲养在自家楼顶或阳台,影响相邻楼群之间住户生活,存在安全隐患的事。甚至还有人就此向公安部门报了警,希望藏獒的主人不要在小区内喂养,但最终却收效甚微。原因在于,一般民警在处理这类报警中,他们只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按照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以“结伙殴打、伤害他人”这一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而就具体情况来看,主人一般都会将饲养的大型犬只用狗绳牵在手里,很少有人故意放开狗绳,放任其恐吓或驱使其伤害他人。同时,针对住户所反映的犬只叫声干扰其生活的情况,又苦于无具体标准来界定。所以,遇到类似报警,民警也多是以警告为主,倘若真的对饲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很有可能会激化邻里关系,使当事人双方发生新的矛盾。

  秦州区综合执法局执法股股长胡晓炜告诉记者,大型犬进入我市大概是在2008年后半年,当时全国一些大城市发出大型犬禁养令后,部分与天水相邻城市的很多大型犬只便进入了我市。由于我市没有针对大型犬出台相应的禁养或管理办法,对如何界定大型犬没有相关的法规依据,加之饲养宠物必须办理豢养证目前在我市尚处于真空状态,因而无法及时有效地遏制城市养狗和饲养大型犬只的快速增长。

  采访过程中,公安民警及综合执法人员都表示,鉴于大型犬的特殊性,他们认为在城区划定禁养区,是很有必要。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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