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闹伤了眼 后续治疗费谁埋单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原本是两个关系很要好的同学,因在课堂上相互打闹,致一方眼睛受伤,而双方家长在医治事宜上意见分歧,并为此争论不休。

    相互打闹伤眼睛

    接到反映后,记者于5月16日来到秦州区眼科医院病房见到了伤者小杨,看到其右眼白眼球上有一个缝合的小点,右边脸红肿略显青紫。

    据小杨讲,他和伤人的小庞就读于秦州区某校,是同班同学,也是十分要好的朋友,平时经常嬉戏打闹,没想到这一次却玩出了大祸。事情发生在5月3日下午2:30分左右,上课的预备铃响后,小杨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准备上课。这时,小庞拿着一把水枪经过小杨身边时,把水射在他脸上,小杨用手把脸上的水擦了擦,走到小庞处抹在他脸上,调皮的小庞从地上捡起了一根30厘米长的竹棍向小杨扔去,不想恰好打在小杨的右眼上,小杨感到疼痛就捂住眼睛坐回座位上,这时老师正好走进教室上课。上了一会儿,小杨由于眼睛疼痛就将此事告诉了老师,老师让小庞和另一位同学领着小杨到附近诊所医治。诊所大夫简单地诊断了一下,开了一瓶消炎眼药水后,小杨继续回到课堂上课。次日早上,小杨觉得眼睛不适,看东西比较模糊,就又向老师反映了此事,老师马上通知小庞的家长,小庞家长立即领着小杨来到秦州区眼科医院看病。大夫检查后确诊小杨系右眼外伤性损伤需要住院手术治疗,而由于当时小杨的父母远在外地不再身边,小庞家长也做不了主,随后小庞家长通知了小杨的父母。5月5日,小庞家长害怕耽误了小杨最佳治疗时间,便与小杨的亲戚一同到眼科医院对小杨进行了手术,小庞家长也支付了手术等费用。

    协商无果起纠纷

    5月6日,小杨父母从外地赶到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儿子,随即与校方取得了联系,校方也对其父母进行了安慰,也告知小庞家长在积极配合孩子的治疗。就这样,小杨一直在眼科医院住院治疗。直至5月14日,看到小杨病情稳定,主治大夫就让他出院在家恢复性休养,过一个月后再来复查,视病情发展情况再定是否进行下一步治疗,同时小庞家长也答应支付第二次治疗所需的费用。但是,小杨的家长对大夫的出院要求提出了异议,其父认为小杨术后病情并没有出现好转,眼睛视物还是比较模糊,治不好会影响孩子的一辈子,“我们做家长的非常担心,想继续让孩子留在医院进行观察。”鉴于此,小杨没有马上出院,而是继续住在医院里。5月17日,心急如焚的小杨家长再次找到了校方负责人,提出约见小庞家长的要求。5月18日,双方家长与校方负责人见面后,小杨家长提出了打算把孩子领到西安找眼科专家再进行诊断治疗的想法。而小庞家长说去西安看病没有必要,因为现在眼科医院每月都有西安专家前来坐诊,待一个月后专家做完检查再做决定。而小杨家长听后,又改变了主意,提出要把孩子送到北京权威眼科专家处做进一步检查,但这一想法遭到小庞家长的反对,双方协商未果不欢而散。

    校方调解仍僵持

    5月19日,记者来到学校见到了该校的一位副校长,他说:“事情发生后,学校也十分关注,派人到医院看望孩子,又对双方家长进行调解,可是双方家长谁也不肯退让,以致协商陷入僵局,校方也十分着急。”随后,校方又叫来双方家长,记者也旁听了双方想法,但双方家长仍各持己见。小庞家长说:“当时大夫让孩子出院时我也在场,我还是坚持大夫的意见。至于到北京去看病我们不能接受,如果对方非要去,那他们可以自付费用去看病。”

    律师观点

    对于双方家长僵持的态势,记者采访了甘肃昱晟律师事务所王社红律师,他说:“受害方在院方大夫通知出院的情况下坚持不出院并要求到外地继续治疗的方式并不妥当。患者家属此时的心情可以理解,事情发生后,医院对患者进行了治疗,但受害方强行住院实在没必要,因为患者尚在恢复阶段,同时伤害方也在积极履行着自己的义务,至于其是否同意承担外地治疗的这笔费用,必须要双方达成一致后,才能付诸实施,因为这是一笔正当治疗以外所产生的费用,法律上称其为擅自扩大损失。如果受害方坚持要到外地继续治疗而没有得到伤害方的同意,可以自行付费去治疗。期间,如外地医院与本地医院诊断不一致或患者病情出现新的情况时,伤害方有责任继续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反之,外地医院与本地医院的诊断治疗意见相一致,诊断出患者的病已治愈,这笔费用伤害方肯定不会接受,将来只能借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发稿时记者获悉,小杨目前还在医院住院。(记者于俭倚 王建华)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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