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藏枪支 认罪获缓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方琼)秦州区一村民因在家中藏匿具有杀伤力的自制火药枪被民警查获,鉴于他能够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了缓刑。

    2009年12月17日17时许,秦州公安分局齐寿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齐寿乡某村高某家中查获了一支自制火药枪。后经秦州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高某持有的枪支构件齐全,击发性能良好,具有杀伤力。2010年3月31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高某能够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所以,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处高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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