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蒲晓晶】被狗咬伤,已经够窝火了,邻里间又为治疗费的事儿伤了和气,好好的两个邻居险些翻脸。经过几个月的“纷争”,近日,在其他邻居及社区干部和片警的调解下,两家都表了态,相互让一步,言归于好。
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家住秦州区天水郡街道办暖和湾社区的李大姐上厕所时,不小心被一只狗咬了一口。听到李大姐痛苦的叫喊声,同院邻居老张急忙出门查看。由于都是一个院里多年的邻居,大家都认得,那只咬人的狗是老张家养的。就在众人帮忙将李大姐送往医院时,老张还主动拿出200元钱给李大姐治伤。
经过一夜的治疗,李大姐花费了1700元。拖着伤脚回到家中,李大姐越想越生气,自己被邻居家的狗咬了,花了1700块钱治疗,这笔钱不应该自己付。于是,李大姐找到同院的老张家,谈起赔偿问题。
哪料想,老张矢口否认这只狗是自家养的。“我是看你被狗咬了,挺同情的,才给了你200块钱治疗。”老张这样告诉李大姐。李大姐越听越来气,此后,时不时就到老张家理论,双方的关系为此越来越紧张。
眼看着同院居住多年的老邻居天天为这事吵闹,有邻居便将情况反映到辖区派出所,得知情况的片警决定上门调解。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片警王永军告诉记者,根据这一规定,他随后和社区干部取得了联系,开始一起给双方做工作。
虽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但如果双方闹上法庭,就算解决了问题,也会伤了多年的邻里感情,王警官和社区干部于是从法理到情理两方面做工作。最后,老张承认是自家的狗咬了邻居,也同意赔偿,李大姐也表示愿意和老张坐下来商量赔偿金的数额,不再寸步不让。
就这样,僵持了几个月的矛盾,在李大姐的伤口慢慢愈合时,也渐渐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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