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通讯员 颉小琴)2010年6月21日下午,甘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收拘了一名拘留人员何某,男,汉族,现年27岁,初中文化程度,个体司机,家住大像山镇西关车场地段。他开的是客运车,行驶路线是甘谷至天水。
2010年6月20日13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警李某因家在天水市秦州区,而且这天是周末,因家里有事必须回去一趟,便去甘谷县大像山镇南山公园地段乘车,在乘车地点,李某看到最前面的一辆车快要开了,便上前去乘,刚要上车,被一名男子不容分说,将李某一把从车门上强行撕下来,称:去天水乘车的人必须坐他的车,如坐其他的车,别怪怨其不客气。这时李某听到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但还是很客气的对这名男子说:“你的排车在后面,很可能过一会开,我家里有急速,必须坐第一辆车赶紧回去,家里人正在等我”,这时这名男子根本不听李某的解说,强行硬将李某往自己的车上撕拉,李某不从,这名男子便将李某大骂起来,李某没有理采,这名男子不仅没有停下的意思,而且情绪越加激动,李某深感情况不妙,便向这名男子亮出警官证,称自己是警察,的确家里有急事,不然我就坐你的车,这名男子不但没有停止自己的恶劣行为,而且将李某撕住,称:“我就认识你是警察,而且今天我就要和你警察过不去,我就要你坐我的车,你能怎样?”骂着骂着,就将李某撕打起来,当时围观的群众非常多,李某为了捍卫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始终没有动手,任凭何某怎样辱骂撕打,李某都没有还口还手,确实做到了一个人民警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很好素养。最后还是一位好心人不忍心看警察李某被辱打的惨境,打110报了案,要不是处警的民警的及时赶到,不知要发生怎样的后果哩!
此日,何某因涉嫌故意殴打他人被甘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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