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柏拓)行路途中看到两名年轻女子打电话时,一名男子竟然酒壮贼胆动了劫念。孰料,却被民警逮了个人赃俱在,落了个被判刑三年的结局。
“不要吼,把手机给我。”2009年12月13日凌晨1时许,在秦州区玉泉观山门路口,正在打电话的两名女青年苏某、苏某某,突然被尾随而至的秦州青年男子何某捂住了嘴。
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劫匪时,两名女青年岂肯就范,苏某某下意识地大声呼救起来。见此情景,何某心里发慌了,气急败坏地将苏某某摔倒在地,并在其头部击打数拳。苏某见状拼尽全力上前与何某搏斗,但她哪里是这个气势汹汹的男子的对手。其鼻梁上重重挨了何某一拳后,她便蹲在了地上。
看到两名女青年已无还手之力,何某便捡起苏某某掉落在地上的手机迅速逃离现场。何某跑得快,但却没有跑过巡逻民警。在其即将逃脱之际,被巡逻民警抓获。原来,何某是酒后回家,行至玉泉观山门路口时,看见前面行走的苏某、苏某某正在打电话,遂产生了抢劫其手机的念头。虽然抢劫得手了,但还是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秦州公安分局法医鉴定:苏某某头部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苏某鼻部外伤属轻微伤。秦州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在审理中能自愿认罪,且被抢赃物已追回,故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于近日判处何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决下发后,何某再未上诉,呆在狱中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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