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气打伤睡觉人损失6万元 男子被谅解获缓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 实习生张选兵)一男子在同村长辈家喝酒时,因琐事与对方发生争执并厮打,被人劝离后仍难以消气的男子,又返回手持砂轮将睡觉的长辈的头面部进行击打。近日,因积极赔偿了对方医疗费等损失6万余元,法院对该男子进行了从轻处罚。

    陕西省山阳县的熊某,2009年2月投奔至秦州区娘娘坝镇某村的亲戚处,2009年10月24日下午4点多,熊某到同村的长辈亲属张某家喝酒时,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并厮打,被人劝解离开后,感到气愤的熊某又返回张某家,从院内捡到半块圆砂轮后闯入室内,朝在睡觉的张某的头面部击打数下,致使张某受伤。后经司法鉴定,张某蝶骨大翼骨折属轻伤,颧骨骨折属轻伤,上颌骨骨折属轻伤。

    2009年12月,熊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逮捕,2010年4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熊某犯故意伤害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审理此案的秦州区人民法院甄瑾法官介绍,事情发生后,熊某的亲属支付了被害人张某的医疗费3.6万余元,经协商又赔偿张某经济损失3.2万元,张某请求对熊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酒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亲属间因喝酒引发,事情发生后,家属积极配合救治被害人,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被告人熊某在审理中能够自愿认罪,所以,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以被告人熊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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