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市相继组织召开了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对继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全面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正在按治理步骤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记者就社会关注的有关治理“小金库”问题采访了市治理“小金库”办公室负责人。
记者问:为什么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人答: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去年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今年除继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外,还要扩展到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真正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彻底清理“小金库”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把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记者问:当前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负责人答:近一年多来,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中央和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小金库”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清理,治理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当前各项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县区和部门存在着“前紧后松”和“上热下凉”的现象。有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有观望心态和畏难情绪;有的推进治理力度减弱,存在推痿扯皮现象;有的执纪不严,对发现的问题避重就轻,敷衍塞责;有的重治标、轻治本,对长效机制建设重视不够,“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综合效应没有发挥出来。对此,我们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的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问:现在有些部门和单位认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小金库”治理工作已经结束,为什么还要继续深入开展呢?
负责人答:尽管我市已无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县区,但还存在相当一部分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难道真的无问题?客观地说,这与现行体制机制不符。因此,要在巩固现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下大气力,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开展“五查五看”工作,全面深入地进行回头看,尽可能主动申报“小金库”问题,不要留下后患,同时要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大对基层部门和单位的督导力度,重点关注“小金库”治理工作走过场、治理不深入的部门和单位,加大对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地治理,努力实现中央和省上提出的彻底清理“小金库”的目标。
记者问: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的重点范围和方法步骤有哪些?
负责人答:这次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按照《甘肃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将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等四类社会团体中的行业协会、公募基金会、有政府资助或财政拨款,并具有行政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列为治理的重点;按照《甘肃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要求,把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行业、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作为治理的重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从七月下旬开始,至今年十二月底前结束。
记者问:“小金库”问题隐蔽性强,一般很难发现,如何查出“小库金”问题?
负责人答: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尽管“小金库”问题隐蔽性强、检查难度大,但我们已经基本掌握一套行之有效的检查手段,除专业人员采取相关财务检查办法外,最有效的办法是知情人举报。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举报,认真清理案件线索,积极拓宽举报来源渠道。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小金库”数额,及时兑现奖金,做到取信于民。同时,要认真按照《“小金库”举报受理事项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替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解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记者问: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对“主动申报”和“隐瞒不报”的有哪些明确的政策规定?
负责人答: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中央和省、市的政策明确规定:鼓励在自查自纠阶段或回头看期间主动申报“小金库”问题,凡主动申报说明“小金库”问题的,依照“小金库”的性质、情节、数额等,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凡主动申报说明的,基本上是免于处罚。但对自查自纠阶段和回头看期间隐瞒不报的“小金库”问题,在重点检查阶段查出或被上级部门抽查出的,要严肃处理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同时,对隐瞒不报继续设置和使用“小金库”的,今后一旦查出,单位主要领导先予以免职,会计人员吊销从业资格证,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以上政策规定,体现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宽严相济”的方针。希望有“小金库”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千万不要抱侥幸心态,一定要如实主动申报。否则,风险成本太高,得不偿失。
记者问:国家开展“小金库”清查工作已经十几年了,为什么还没有根治?通过这次专项治理,能够彻底根治“小金库”吗?
负责人答:自1994年开始,国家开展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中清理“小金库”问题,确实已经有16年了。但由于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原因,至今还没有根治“小金库”问题,甚至还越来越突出。为此,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党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明确要求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因此,要彻底根治“小金库”,必须抓紧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大功夫,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措施,从根本上铲除“小金库”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这样才能实现彻底根治“小金库”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