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完善各项制度措施,继续落实计生与综治、公安、民政、卫生、统计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督查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在流动人口管理上的联动,服务上的互动,信息上的共享。要以服务均等为目标,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要严格落实各类企业和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理顺对下岗、失业、无业、空挂人员的管理关系,明确管理归属,落实对城镇人口的全员管理和服务,促进城乡人口计生工作协调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上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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