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 工商出面解忧愁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莹 通讯员罗马俊】租房户与房东发生矛盾,房东立即让租房户搬出,且借故不退租房户预交的租金,这让租房户十分不满。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9月15日,这起租房纠纷得到了解决。

    日前,武山县马力镇新北街餐饮经营户巩某来到马力工商所投诉说,他被房东张某无端扫地出门,同时一年的房屋租金“一分也不退还”。

    马力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查知,巩某于2008年5月份开始,以每年8000元的租金租用马力新北街张某的门面1间,从事餐饮经营,每年5月份预交1年租金。今年8月份,在巩某隔壁经营食杂店的房东张某在自家店前搭建床板,从事店外销售,并将1块床板延伸到了巩某经营的饭馆门前,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房东张某限巩某于次日早8点前搬出,到别处去另租房子,8000元租金全数退还,并扬言:“到时不搬,有你好看。”作为外乡人的巩某只好连夜找房子搬家,不料房东却以二楼地板1片瓷砖有划痕为由,拒绝返还预交房租。

    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发现,该片瓷砖有轻微划痕,张某一口咬定是巩某在经营中所为。而巩某说他在租房前没有认真检查房屋,所以无法确定是否自己所为。另据调查,该品牌、规格的瓷砖现已退出当地市场,张某二楼的地板瓷砖不可能恢复原状,且张某的房子已转租他人,巩某目前也已另租好了房子。

    经工商人员耐心调解,由巩某向张某折价补偿80元(包括更换瓷砖的工时费),再扣除巩某已使用3个月的房租1900多元。最后,张某退还了巩某预交的房租6000元。租赁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租房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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