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柏拓)由于本村实际退耕还林亩数比镇上下达的任务数少,秦州区汪川镇柏磨村3名村官便动起了歪脑子。他们索性将多出来的任务数虚报到自己名下,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结果,3人此举为其换来了被判刑的结局。9月26日,秦州法院对其作出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在1999年度退耕还林任务中,汪川镇政府下达给该镇柏磨村的退耕还林任务亩数为234.11亩。因该村实际退耕还林亩数不足这个数字,时任村主任的马某某、文书柏某某、村支书李某某三人便凑在一起想起了办法。商量之中,马某某提出虚报不足的15.5亩任务数。3人一拍即合,一致同意将这部分虚报的亩数分到各自名下,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马某某虚报8.5亩,柏某某虚报4.6亩,李某某虚报2.4亩。在1999年至2003年期间,3人共冒领退耕还林补助粮4650公斤,折合人民币4185元;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3人共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21467.5元。两项共计25652.5元。其中,马某某冒领补助粮、款共计14067.5元;柏某某冒领补助粮、款共计7613元;李某某冒领补助粮、款共计3972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3人为这条发财路暗自高兴之际,东窗事发,被政法机关依法查获。案发后,3人立即退缴了全部赃款。
秦州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马某某、柏某某、李某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进行退耕还林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虚报退耕还林亩数,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粮、款,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鉴于三人自愿认罪,案发后又积极退缴了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故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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