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蒲晓晶 通讯员张海录)甘肃省礼县的三位农民以贩养吸,多次向他人出售毒品,最终换来监牢之灾。
甘肃礼县某村的张某、沈某及刘某均出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不愿在田地里忙碌,三人先后干起了贩卖毒品的生意,同时也能满足自己的毒瘾。
2009年11月至12月间,沈某先后在盐官镇、秦州城区某宾馆向张某、刘某贩卖海洛因4克,获赃款3200元和软中华香烟3条。张某和刘某除自己吸食外,还将其中的1.2克分三次贩卖给吸毒者蔡某,获赃款1800元。
尽管明知贩毒风险很大,三人依然铤而走险。同年12月31日,沈某再次在天水市某宾馆向张某、刘某出售海洛因时,被早已盯上三人的民警当场抓获,搜查中,从沈某身上查获海洛因24小包,净重21.6克,现金8000多元。同时,缴获微型电子秤一台,注射器一支。从张某身上查获现金1200元。
秦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张某和刘某违反国家对控制药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毒品而故意贩卖。其中,张某和刘某多次贩卖属情节严重,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共同犯罪中,张某属主犯,刘某系从犯。考虑到三被告在庭审中均能自愿认罪,故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规,近日,秦州区法院判处沈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某和刘某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三人已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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