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女士来电反映,她在市内某私营企业工作。今年6月份,她在休假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腿部受伤,至今一直在家休养。她担心养病时间过长,既无收入还有被公司辞退的危险,为此,刘女士咨询:她可否向所在用工单位要求给予病伤假工资?在生病期间,公司是否有权辞退她?
秦州区司法局148法律热线:由于刘女士不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出现的伤害,也非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因此刘女士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其所出现的交通事故与公司没有关系,公司不承担责任。但刘女士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特别约定,公司可以不给刘女士发全额工资,但应发病假工资。有关医疗期工资待遇问题,《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同时,法律规定,员工在生病治疗期间,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记者 辛磊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