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蒲晓晶 通讯员谈惠明)虽然年龄不大,但甘肃省成县城关镇的武某已是“二进宫”的老狱客了。近日,不知悔改的他又因贩毒被依法判刑两年。
生于1978年的武某是成县城关镇庙湾村农民。1996年,他因故意伤害罪被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3年再次因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被成县法院判了三年。
2005年10月,武某被释放,此后老实了一段日子。但因其好逸恶劳,又吃不得苦,因此,常琢磨着“简单易行”的发财之道,在这种情况下,他走上了贩毒的道路。
2009年9月,经朋友介绍,武某认识了吸毒者李某。随后,武某在秦州区先后两次向李某贩卖毒品共计2克,得赃款2000元。双方第二次在天水郡盘旋路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今年2月,武某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向秦州区法院提起公诉。
秦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违反国家对精神类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庭审中,武某辩称他只给李某贩卖过一次毒品,检察机关指控他在龙城广场附近一家旅馆给李某贩卖毒品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冤枉了他。但经法院查实,武某和李某进行这次毒品交易时,有童某、马某在场,是有力的人证。且有李某本人的证言予以佐证,因此,武某与其辩护人的这一辩护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其次,武某在刑期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秦州法院宣判武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目前,武某已入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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