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假劣香烟 一男子认罪获缓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蔚军平)秦州区一男子将从他人处购得的红河、白沙等各类假劣香烟1300余条销售给多人从中获利。烟草部门还从其家中查缴了大量的伪劣香烟。近日,该男子因犯非法经营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秦州区的单某是我市一家电器公司的工人。2009年5月至12月,单某从刘某处购得各类假劣香烟,然后销售给姚某、武某、王某、雷某等人,共计销售假红河香烟509条、假白沙香烟394条、假红塔山(经典1956)香烟340条,假红塔山(经典100)香烟67条、假新势力红塔山香烟30条、假“三五”牌香烟1条,销售金额共计61371元,违法所得18100余元。

    2009年12月11日,秦州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单某家查缴红河、白沙、红塔山、芙蓉王、硬中华等各类香烟近600条,涉案金额34084元。经西北烟草质量检测站检验,查缴的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今年8月20日,检察机关指控单某犯非法经营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单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获利为目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香烟,扰乱市场秩序,且所经营的香烟均为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单某在审理中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所以,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近日,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以被告人单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布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另据了解,给单某提供各类假劣香烟的刘某将另案处理。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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