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天水市实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简称“创园”)以来,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但前不久国家住建部公布了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对照新《标准》和《办法》来看,我市的“创园”实际情况与“新法”的要求差距较大。
11月15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现状】
“创园”的差距
据记者了解,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考核更细,新增内容较多,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为此,天水市针对“创园”的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在54个重要指标中,天水市有32项达标或者基本达到要求,22项差距较大,特别是计划在明年5月底前进行申报已不可能,申报工作最早只能在2012年进行,2013年才能接受综合评审,因此我市“创园”任重而道远。
首先在城市园林绿化方面。一是绿化硬性指标差距较大。截至目前,建成区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分别相差0.8、0.7个百分点和0.58平方米,随着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还需增加3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二是绿地分布不均衡。城市中心区公共绿地严重匮乏,大型公共绿地较少,公共绿地面积缺少40多公顷;三是道路绿地指标偏低。我市大多数道路绿地率低于12%,与25%的标准有较大差距;四是单位、居住小区绿化达标率低,市区400多个单位、小区绿化达标率为30%,单位绿化达标率为24%,60%以上的单位庭院绿化不达标,全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只占12%。
其次在生态环境与环境卫生方面。市区空气质量、水体质量仍很脆弱,污水处理率低于规定标准。对城市“脏乱差”的综合整治力度不够,乱倒、乱扔垃圾、乱停车辆、乱设广告、马路市场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市容市貌有待进一步改善,公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最后在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燃气普及率、供热率、用水普及率、人均道路面积未达到国家标准,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目前只有3.5辆,每万人拥有公厕数量严重不足,而且分布不均,与标准差距较大。
【举措】
六项措施“创园”
针对存在的问题,天水市下阶段创建工作将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城市规划留足留够城市绿化用地。
二是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融资力度,扩大城市绿化面积,提高城市绿化质量。
三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四是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巩固城市绿化成果,提高绿化养护水平。
五是加大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燃气普及率,供热率、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等指标及公交车辆、公厕数量。
六是发挥城市综合执法能力,努力改变城市市容市貌,规范广告设置、车辆停放、市场摊位、标识标牌等,争取早日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
【链接】
“新法”与“旧法”的区别
国家住建部前不久公布的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对原标准和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如调整:
一是对申报的时间作了调整。原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原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5月底前。新《办法》规定,国家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要求申报城市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建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建部,其它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3月31日。
二是对申报所需材料作了调整。在保留要求申报城市提供技术报告等6项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新《办法》要求申报城市提供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标自查资料,对综合管理、绿地建设等5大类55项指标进行自评,同时按要求提供城市地形图等14项城市园林绿化遥感测试基础资料。
三是对考核项目作了调整。原《标准》涉及的内容共7大项55小项,新《标准》分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两个层次,其中涉及创建园林城市指标共64项,保留了原《标准》中的15项,新增考核指标49项。新增指标涉及综合管理、绿化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8个方面,工作标准明显提高。
四是考核中新增了否决项。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绿线、建成区绿地率、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项中,有一项不达标的申报城市,将被取消参评资格。(记者 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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